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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礁问题的历史经纬十分清楚。1999年5月9日,在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北约轰炸后的第二天,菲律宾海军“马德雷山”号登陆舰以所谓“技术故障搁浅”为由,在仁爱礁非法“坐滩”,并派出士兵轮班进驻,图谋“实际控制”。事件发生后,中国当即要求菲律宾立即拖走该舰,而后者却称该舰“缺少零部件”无法拖走。
2020年,未满37岁的孙睿君成为副厅级干部,任广西百色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次年任百色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今年8月任玉林市副市长。
韩联社8月下旬刊文称:“中国仍是世界最大市场,韩国贸易协会研究员认为,韩国与其放弃中国这个最大市场,不如同时协调好中国市场供应链和非中国市场供应链的二元化战略。”有的韩媒还援引剑桥大学一位学者的话说,“新冠疫情结束后,其他国家能否接替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还是个疑问”。
楼春豪认为,印度想从“中国+1”中极大获益面临一些固有挑战,特别是自身民族主义经济政策取向、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掣肘、来自东南亚经济体的竞争等,都会影响其相关政策的效果。在他看来,越南、印尼、印度等国未来有潜力成为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要支点,但如果西方国家将过多泛政治化因素和阵营对抗思维掺杂进来,结果会适得其反。因此,中国不必过于担忧“中国+1”或“中国+N”带来的冲击,而是应致力于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推动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国际法方面来看,菲律宾对仁爱礁的“主权主张”没有任何法理依据。历史上,菲律宾长期被包括西班牙、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殖民。1946年,菲律宾在美国给予自治权、承认其独立的背景下宣告独立,开始具备作为一个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此前,不论是西班牙还是美国,在作为菲律宾宗主国期间都没有将仁爱礁纳入其领土范围,也没有对中国享有包括仁爱礁在内南沙群岛主权提出任何异议,因此仁爱礁从来就不属于菲律宾固有领土。
不过,包括印度媒体在内的一些国际媒体也意识到,限于自身短板太多,“中国+1”给印度带来的机遇有限。英国《金融时报》8月16日刊文称,从富士康在印度古吉拉特邦的半导体项目遇阻可以看出,尽管一些企业有意推进“中国+1”实现供应链多元化,但却无力通过“中国+1”再打造一个比肩中国的全球制造中心。
在休整了不到5个月之后,解放军航母山东舰再次整装出发,前往西太平洋开始远海训练。根据台军方面的通报,这次山东舰从台湾最南端的鹅銮鼻约60海里朝东航行,台媒惊叹“这是解放军航母距离台湾最近的一次!”
为抓住“中国+1”,印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包括生产挂钩计划、税收补贴等。印度已签署13项自由贸易协定和6项优惠贸易协定,并正在与加拿大、英国和欧盟进行谈判。在印度政府主动谋划和西方大力推动下,“中国+1”给印度带来了一定的实惠,尤其是以“果链(苹果公司全球供应链)”为代表的电子制造业快速发展。印度“mbauniverse”网站文章称,印度纺织、金属、化工、制药和半导体等多个行业都将从“中国+1”中受益。
张强:西北地区降水总体西少、东多,从近几年看,西北东部降水增幅更大,西部增幅较小,荒漠地区降水也有增加,但生态效应很弱。暖湿化趋势下,西北地区整体的区域水循环在加强,而且,增温使冰川加速消融,冰川是固体水库,固体的水消融之后变成液体水参与循环,就会形成降雨。目前来看,西北现在的降水量可能还没超过历史上降水量比较多的时期,暖湿化对西北地区气候格局的改变非常有限。西北的干旱区还是干旱区,半干旱区还是半干旱区,具体范围可能有微弱的变化,但西北回不到网上热议的汉唐时期。
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校外培训执法的生命线,直接影响校外培训执法的公信力。《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重点对实操层面迫切需要明确的情形和标准作了规定。一是明确立案和结案标准。具体规定了立案应当符合的5项条件,明确了符合结案的4种情形。二是明确调查职权。具体规定了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可行使询问、查阅、复制、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职权,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调查。三是明确听证告知情形。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处3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1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等情形,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四是明确违法所得认定标准。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所收取的全部款项,依法已经予以退还的预收费未消课款项,可以扣除。这样既可依法严惩重罚违法者,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又有利于促使违法者积极主动退还未消课的预收费,解决“退费难”问题。加之此前已配套印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已建立了一套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标准化体系,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
本报记者 190kk 【编辑:190k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