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有宠物科学饲养和保护的立法情况而言,国内尚未制定一般性的宠物饲养规范,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已针对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特殊动物做了规定,但对于宠物的专门立法尚未完善。目前,只能依据地方性的限养、登记等制度和标准规定来管理,导致多年来围绕宠物的繁殖、饲养、流浪动物处理等活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何卓谦 李萌]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后,台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凌友诗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谈及台当局新课纲大量删减文言文一事,凌友诗表示,这是台当局为推动“台独”铺路。
“当前,安徽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既需要新闻媒体加油鼓劲,也为做好新闻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欢迎大家多到安徽走一走、看一看,挖掘安徽发展的新亮点,感受安徽发展的新变化,传播安徽声音、讲好安徽故事,助力安徽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买球的app官网》 近年来,我国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去年10月,四川崇州一小区大型犬咬伤女童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如何防范犬只伤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姚卓匀表示,对于见义勇为情境下的防卫过当,立法应充分考虑防卫行为的程度和防卫人的主观责任,在刑罚设置方面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他表示,实践中,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对犬只的管理是否存在故意、过失或不作为取证相当难,这样就导致责任界限极其模糊、司法标准不清晰,没有明确刑事责任方面的条文,法官难以追究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导致绝大多数犬只伤人案件只能以追究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的民事责任而终结。这样的判决结果违法成本过低,既不会给案件中的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带来足够的惩戒效果,也难以对其他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起到威慑、警戒作用,这是近年来犬只伤人案件只增不减的重要原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