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目前我国犬只伤人案件在追责中存在一些问题。在法律层面,若要对犬只伤人案件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追责,只有在民法典第1246条中用侵权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犬只伤人这一类具体案件,在其他法律中并不能找到明确依据。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应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写入刑法修正案;全国政协委员刘木华建议,建立宠物饲养征信和积分制度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把宠物伤人等行为录入电子档案,同时完善宠物保护制度,监督饲主承担责任,不得遗弃、虐待宠物等。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也在生活中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一些人怕狗,遇到狗很明显会紧张。”但总有一些宠物主人反复强调,“不要怕,我的狗不咬人”。他认为,动物的行为习性很难预测,平时温顺的狗也有伤人的可能,宠物主人的安慰反倒可能让人忽视潜在危险,导致意外发生。《世界杯在哪里可以买》 庹庆明说,犬只咬伤甚至咬死他人,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产生了危害性结果。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刑事责任条款对此类案件中的刑事责任作出规定,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只能根据案件中行为人的表现,判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是否故意、过失和不作为犯罪,进而判断其是否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
<strong><span>西北地区有的领导干部缺少对纪律的敬畏,用“喝酒驱寒”为违规吃喝寻找借口,以“乡党文化”根深蒂固习惯于喝酒聚餐,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span></strong>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3月12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新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