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除具备上述四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果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申领的可以不参加考试。
2、“会计类”专业包含哪些专业?“两年”时间又如何界定?财政部解释的“会计类”专业为会计学、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而财政、税务、金融、统计、经济管理等均不包括在内。“两年”时间的计算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精确到月,例如:某人持有1999年7月(1日)颁发的会计中专毕业证书,可以于2001年7月31日前申领均有效;若持有1999年6月(30日)的证书,则必须于2001年6月30日前申领。专业不对口以及逾期申领者一律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如何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有哪些?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全省统考,江苏省考试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下旬及12月下旬,报名一般提前2—3个月,报名地点:苏州市区在人民路73号“会计专业服务公司”内,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待业者由街道出具证明),苏州各市(县)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4、具备上述条件后,如何向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满足上述条件的在岗会计人员先填写《会计人员登记表》,经单位盖章后,连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以及本人1英寸证件照二张向所属的主管部门(或会计管理部门)申报;非在岗会计人员则填写《预备会计证申领表》,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后,连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以及本人1英寸证件照二张向所属区财政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