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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相关知识介绍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7-12-2 阅读次数:
一、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是2000年3月2日劳动保障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颁布的,共12条。它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而制定颁布的。规定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同时规定了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另外对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介绍和招用上述人员也做规定和要求,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新华社11月9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贯穿了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能力的主线,要求发挥职业院校、企业和行业的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决定》第七章专门对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了规定和要求。 
      《决定》第七章第二十三条对就业准入制度作了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要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要求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要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二、职业资格证书问答
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中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度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2、什么是就业准入制度
答:所谓就业准入就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3、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4、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几个等级
答: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刷,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办理核发。 
6、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答: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7、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答: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依托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的评价和认定工作体制。它包括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质量保证和监督检查四个系统。
8、审报职业技能鉴定有什么要求
答:参加不同工种、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后4年以上、或是技工学校以及其它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取得中级技能证书以后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了毕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故障隐患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9、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报名
答: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是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10、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是什么
答: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作,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记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11、技师津贴及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由单位确定是否聘任,其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参照工程市相关福利待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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