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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国家职业资格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7-12-2 阅读次数: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物业管理员
  1、 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物业管理师
  1、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三、物业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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