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制订促进文化产业法规,引进人才成为其中重要战略
今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调入深圳的手续。深圳市人大正在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将出台多项优惠措施。深圳市人大召开文化界代表小组会议,征求意见。
吸引文化名人来安家
引进人才成为深圳市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为此,《条例》(草案讨论稿)拟订了具体优惠措施。今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业资格以及获得博士学位的文化产业专业人才、文化产业创特投资人才等,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调入深圳的手续,其配偶、子女可以同时办理调入或随迁。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产业人才,经深圳市文化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人事、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应当为其办理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据介绍,此举是为了吸引文化名人来深安家立业。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
《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进入书报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动漫和网络游戏、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电影院和电影院线、文化表演团体、演出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艺术品经营等国家规定的文化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刷、可录光盘生产、只读光盘复制等文化领域。而非公有资本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的,可以控股;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从事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等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比例最高可达到49%。
给予强有力经济支持
深圳对文化产业发展还将给予强有力的经济支持--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发展数字内容、动漫游戏和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重点扶持文化创意、成果转化、产品出口及重大项目等。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返还土地收益、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