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普遍运用,电子商务师正成为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热点。 2001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并颁布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为保证培训和鉴定标准的同一性,在一套集职业培训综合教学平台、实验室软件、专用考试系统为一体的培训考核综合平台上进行所有的考试。在管理上对培训鉴定机构引入了特许授权管理模式,以保证电子商务师培训鉴定的整体质量。
电子商务师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子商务师报考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在本职业见习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 3 )取得本职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2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者。
电子商务师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