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指能够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职业等级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1、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
(3)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培训师、高级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8,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为120~15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为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