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与程序报名人员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4)、异地报名的,须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进修等证明。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在报名点领取、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与上述材料一并交报名点核验。经审核、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