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东莞·教育导航
  主页 | 教育资讯 | 推荐课程 | 公开课 | 考试 | 资格认证 | 外语 | 硕士考研 | 自考成考 | IT培训 | 金融财会 | 名校 | 学习资料
  导航:首页 - 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7-12-2 阅读次数:
报名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修改后的《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报名无效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4 www.dgedu.com.cn 东莞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东莞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