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应当以予以照顾。”
这是根据我国国情规定的。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事务部门不同于其他省市和有关部门,在招考公务员时可以采取下列做法:(1)采取有限竞争。考试时,适当降低少数民族试卷的难度,减少题量,并适当控制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尽量使同一民族在同一岗位上竞争。(2)同一尺度,适当照顾。不分民族,一律使用同一水平试卷,但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加分照顾。(3)设置少数民族,在少数民族竞争者中择优录取。(4)对少数民族报考者规定一定的录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