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和时代特征,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但是,从我国国情来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许多困难:第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农业科学技术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抗灾害能力差,农业生产效益低,农业生产力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二,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不断上涨以及农民税收负担重等原因,农民增收十分困难。2005年以来,农民进一步增加收入的难度越来越大。以粮食为龙头的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明显上扬。国产尿素价格上涨13%,农膜、柴油价格涨幅在14%至24%之间。据预测,仅化肥价格的上涨,就使农民粮食每亩多增加成本20到30元。第三,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事业落后。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水电资源缺乏,同时,由于贫困,这些地方教育落后,医疗卫生条件差,这也成为制约三农问题的重要因素。第四,有些农村党务、村务不公开,村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农民利益遭受很大损害。
为此,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点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5句话20个字,内容十分丰富,涵义十分深刻,既要求发展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社会发展;既要求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不断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和生产力的落后。离开生产发展和经济建设,农村的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就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要积极繁荣农村经济,培育特色产业,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农村经济综合实力。
第二,千方百计改善农民生活。这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目标。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要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让农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要着力解决农民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生活得到直接而实在的改善。
第三,努力形成文明乡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和文化事业,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必须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乡风民俗新风尚,让农村成为文明、进步的美好家园。
第四,着力改善乡村面貌。创建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也是新农村建设紧迫而现实的任务。必须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积极探索政府扶持引导、农民自愿参与的村庄治理机制,切实改变村容脏乱差、房屋破旧散和农村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的落后状况。必须加强农村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乡村面貌的新变化。
第五,积极健全乡村治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党处理与农民关系的一个基本经验和基本准则,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违背了这一点,就会脱离农民群众的愿望,就可能事与愿违。必须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总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除了需要党中央的大力支持,还需要各个地方政府的全力配合;除了要靠农业、农村自身的发展,还需要工业、城市的“反哺”和帮助。只有这样,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