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推销员的申报条件:
(一)初级推销员:
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二)中级推销员: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高级推销员: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四)营销师: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