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销师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分析,推理,判断,表达,交流及运算能力。
学习内容:相关法律知识、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策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
申报条件
营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大学本专科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本专业或相关研究生。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 大学本,专科毕业,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本职业(专业)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为合格。营销师,高级营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6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
二. 考试时间
2005年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9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