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营销员业务技术资格认证:
1、中等专业学校市场营销及相关专业(包括应届毕业生);
2、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两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营销员业务技术资格认证:
1、取得《全国营销员资格证书》(等级:营销员)后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以上相关专业毕业(包括应届毕业生);
3、从事市场营销工作四年以上;
4、现担任大中型企业部门经理、业务主管以上职务或小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培训事项:
所有申请人在报名地统一培训并参加授权认证机构组织安排的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市场营销基础知识;(2)营销实务;(3)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各地的培训与考核机构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考察设立,需申请资格认证的营销人员应到当地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参加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2005年度考试时间为4月16日、6月11日、10月15日、12月17日。
认证方式
营销员和高级营销员采用考试和资格审查的认证方式。
在培训方式上,营销人员资格考试在加强营销知识理论教育的同时,更加侧重营销逻辑思维和营销案例的教学和训练,使学员能从思维方式和实践培训中得到进步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