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天津市急需扩建职业技能专家库,面向全市各行业聘任职业技能专家。天津市尚需建立高技能人才库、职业培训机构勘验及评估专家库、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勘验及评估专家库、高技能人才评选专家库等。
职业技能专家由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经审核符合聘任条件的,由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天津市职业技能专家聘书》。
职业技能专家推荐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从事已纳入国家和我市职业资格鉴定范围的职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或有较大影响的行业(企业)的主体职业;国家公布的新职业。(3)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在全市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5)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并在培训学生、传授技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6)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各单位组织填报《天津市职业技能专家推荐表》,连同相关材料于2006年10月10日前由区、县、局劳动(人事)部门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没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