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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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学位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中已成为文科职业研究生教育鼎足而立的三大支柱。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学院、希拉丘斯大学的马克斯韦尔学院、法国国立行政学院、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等都是公共管理教育方面的杰出范例。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近年来也在积极发展公共管理教育,一些高校都纷纷设立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以色列等也先后开设了MPA课程,培养、培训公务员和公共事业管理人员。 (1)MPA的培养目标:MPA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关和非盈利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务或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在培养过程中,重视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社会实际,尤其是公共管理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2)MPA的培养方案:MPA是一种应用性而非学术性的研究生学位。各个国家,各个学校的MPA学制不一,学习方式有全日制(full-time)、在职(mid-career)或业余(part-time)三种。各大学对课程学习及学分数的要求不同,课程一般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实习课,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及技巧方面的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或主攻方向以及个人选择的课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实习与研讨。少数大学规定要写毕业论文,但多数大学没有论文要求。
(3)MPA的毕业去向:毕业生主要是到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从事公共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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