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个英语学习论坛上,我经常看到有网友自己翻译一句话(中翻英),然后请其他网友评判一下,看看译文是否通顺。这些译文,我大致看了看,总的感觉是:符合英语语法规则,但“中国味”太重。下面我举最近两天的两个小例子,请各位看看什么是“中国味”,以及我们应当如何避免这种“中国味”。
有一个网友,将“我们经理点头表示同意”这句话翻译为下面第一行。这样翻译,显然是受汉语的影响,汉语中有“点头”,英语中就有nod,汉语中有“表示”,英语中就有express,等等,汉语有什么,英语也有什么,一一对应,成双成对,这是最典型的一种“中国味”。其实nod既可以当作不及物动词,意思是“点头”,也可以当作及物动词,意思是“点头表示……”,因此,没有“中国味”的英语译文应当是下面第二行。
①Our manager nodded to express his approval.
②Our manager nodded approval.
我在初学英语时,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我的解决方法是:在翻译一个句子之后,把这个句子的主要动词找出来,如果是很常用、很熟悉的动词,比如come、go、have、take等,那就算了,如果是不常用、不熟悉的动词,比如nod,我就查一下《英汉词典》,看看nod在词典例句中的用法,与我自己的用法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说明我的用法是正确的,如果不一致,我就仿照词典例句的用法,将我的句子改正过来。这种方法,虽然当时要花费一点时间,但对今后正确使用英语,是有很大帮助的。
还有一个网友,将“新郎新娘给他们的父母鞠躬”这句话翻译为下面第一句。这句译文,如果不仔细琢磨,是看不出毛病的,它的毛病就是:在汉语中,我们习惯先说新郎,后说新娘,但在英语中,顺序正好相反,应当先说bride,后说bridegroom,因此第一句应当改写为第二句。按照汉语顺序排列英语单词,是另外一种常见的“中国味”,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东西、南北、老少、新旧”等,在英语中应当改成“西东、北南、少老、旧新”等。
①Bridegroom and bride bowed to their parents.
②Bride and bridegroom bowed to their parents.
对于这种小毛病,我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解决方法,我看只有多读书,特别是读一些介绍英语小常识、小典故的书,以增加自己对英语各方面知识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