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