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7年上半年招考人民警察拟录用人选资格考察已基本结束,根据《广东省2007年上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杨竹等320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2007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对象不符合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条件和存在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受理投诉和情况反映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凡经调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将取消公示对象的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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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