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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医护类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7-12-6 阅读次数:

为了解决未落实工作单位医护类深圳生源2006年应届毕业生无法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问题,决定继续参照往年做法, 在市、区医护类岗位培训基地为他们提供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及条件

培训对象为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疗、护理、医技、公共卫生类深圳生源毕业生(指已取得深圳正式户籍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列入培训对象范围:

(一)犯有严重错误,有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和函授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3日10:00至2006年9月22日17:00。报名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三、资格确认

时间:2006年9月25日10:00至12:00; 14:00至18:00。

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中区一楼公众礼仪东厅。

接受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培训资格。

毕业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的,由市人事部门在报名表加注“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安排培训

资格确认合格的毕业生,由市、区卫生部门统一安排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 培训单位只负责培训,与受训毕业生不存在聘(雇)用关系,也不负责受训毕业生的就业。培训期间受训毕业生可参加我市公务员、职(雇)员招考。

(二)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一年,培训期间受训毕业生考取公务员、职员或自愿放弃培训的,人事、卫生部门不再安排培训。

(三) 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法规和规定,服从培训单位的管理。

(四) 培训期间,培训单位为受训毕业生提供交通费和餐费补贴,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 本次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没有报名的毕业生,人事、卫生部门不再另行安排培训。

(六) 查询网址如下:

1.  深圳市人事局:http://www.rsj.sz.gov.cn

2.  深圳市卫生局:http://www.szhealth.gov.cn

3.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http://www.testcenter.gov.cn

  

   深圳市人事局  

   深圳市卫生局  

   二○○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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