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何文件依据?
答:(1)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2)财政部财会字(1998)04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3)福建省人大通过的《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4)省财政厅闽财会(1998)4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5)市财政局、人事局联合发文的厦财会(1999)09号《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
2、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市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省属及省在厦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我市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二个级别。
4、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对象?
答: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5、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对象?
答: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接受脱产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学时。
7、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队伍的现状,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逢双数年份进行,即2000年,2002年…依次类推。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逢单数年份进行,即2001年,2003年…依次类推。
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需带什么证件?
答:报名时一般须携带身份证、会计证原件及2.5cm(一寸)免冠近照壹张。(与表格配套)
9、会计人员在何种情况下不需要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
答: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
(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3)生育。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