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 试 简 介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举行,报名时间约为4月上旬。中、初级审计资格考试科目均为审计专业相关综合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审计理论与审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6年;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5、获博士学位。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无效。
该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体报名的办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本人近期照片3张,到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各单位到指定的考试中心统一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和《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分别交由报考者填写,由单位对其学历、资历进行严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各单位的经办人持报考者的上述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考前资格审查及报考手续。
★ 报 名 条 件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其他需说明事项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 考 试 办 法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是内部审计领域的专业资格,是内部审计职业国际范围的惟一认证。为了学习和借鉴国外内部审计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促进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推动内部审计的发展。经审计署批准,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于1998年6月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签署了在中国开展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的协议。
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布的考试办法和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签署的考试协议,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中国内部审计学会负责全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并向其报告考试工作情况。设考点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部审计协(学)会负责本考点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一次,在11月第三周的星期四和星期五举行(具体时间见各考点的报考简章)。
三、考试科目
第一部分:内部审计程序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技术
第三部分: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
第四部分:审计环境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命题,第四部分由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命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统一阅卷。
考试范围在当年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及其语种
考试方式为分科闭卷笔试。
第一、第二、第三部分考试采用中、英文两个语种,报考人员可任选其中一种,第四部分考试为中文语种。
五、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
4.本科院校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四年级学生;
5.现从事审计、会计教学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
报考资格的审查和确认由设考点的考试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并报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备案。
六、免试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以申请免试审计环境:
1.持有高级审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持有高级会计师、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
4.持有讲师以上任职资格证书。
免试资格的审查和确认由设考点的考试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并报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备案。
七、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详见各考点的报考简章。
八、考试收费
报考人员须交考试报名费和考务费,其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批准的执行。
申请免试审计环境的报考人员也须缴纳该科目的考务费。
九、考试参考用书由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指定。
十、单科成绩有效期
考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者,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每2年内报考1次,以前通过科目的成绩继续有效,否则成绩作废。
十一、资格证书取得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
1.所有考试科目全部合格;
2.具有二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制发。
十二、后续教育及注册
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的人员,每2年必须参加省级以上内部审计协(学)会组织的后续教育,方可注册,否则取消其资格。
十三、本办法由中国内部审计学会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从2000年6月1日起执行
★ 考 试 时 间
2007年审计师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1日
★ 资 格 证 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 考 试 题 型
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其中“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混合选择题、判断题、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混合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 科 目 内 容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 参 加 考 试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考生请向当地审计部门或人事部门咨询有关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