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本题型共3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餐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总人数150人。2006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28万元;购进原木一批,收购金额为8万元;
(2)将上述收购金额为5万元的原木发往A企业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加工费0.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A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出售;
(3)收回委托A企业加工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并于当月投入生产,用于进一步加工高档木制一次性筷子,完工后销售取得收入12万元;
(4)以现款销售锅类产品的收入50万元,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碗类产品6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取60%的款项;
(5)销售各类碗具给经销商,共计销售收入200万元,因运输途中部分产品略有碰损,经销商要求退换碰损产品,企业为避免再次运输的损失,与经销商协商给予质量折扣,折扣为销售额的1%,以便经销商以低价出售;达成协议后,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价款;
(6)中秋节企业大联欢活动中,为职工每人发放一自产高压锅,单位售价为400元,单位成本为260元;
(7)职工食堂领用售价为1万元的自产碗类餐具,成本金额为5200元;
(8)购进生产设备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2万元、进项税额0.34万元;
(9)连日降雨致使仓库坍塌,毁损碗类餐具的成本为80万元,售价100万元,材料成本比例为80%,材料进项税率为17%(假设毁损餐具成本中仅材料部分存在进项税额抵扣);
(10)本月外购未使用的剩余原木因雷击烧毁。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委托加工业务应当由A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2006年12月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
(3)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
(4)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2.某市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8月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全体职工人数计1000人,当地税务机关确定2006年上半年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2006年度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当年销售收入共计15000万元(不含税价格);购进已税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4000万元,进项税额680万元,发票已通过认证;支付购货及销货的运输费用4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销货收取的装卸费58.5万元,已经向购货方开具收据;企业已经对上述业务按税法规定进行涉税处理。
(2)在建工程领用了本厂生产的销售价为30万元,成本为25万元的开关灯具等小家电,企业未作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3)全年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税金及附加计85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20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
(4)企业工资按月均衡发放,并于工资计提时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429.60万元,并按照实发工资和2%、14%、2.5%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取得了缴纳工会经费的相关票据。教育经费账户期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