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考人员应在每科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在《考场情况记录卡》“考生签字”栏内签字,并对号入座。
二、在每科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到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考人员可以告知监考人员交卷退出考场,但必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卡》指定位置填写交卷时间并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前的15分钟内,应考人员不得交卷退场,应待考试结束时间到时由监考人员当众清点回收试卷后方可退场。
三、应考人员只准携带2B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和圆珠笔、橡皮、直尺、计算器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涂改带、涂改液、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和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座位。
四、应考人员按规定在答题卡和答题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并从答题卷首页取下第5号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内。漏贴(涂)、错填(涂)造成成绩无法确认的,责任自负。
五、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答题要求,并按各试题要求将答题结果填写(涂)在答题卡、答题卷指定位置内。答题结果填写(涂)在试题卷、草稿纸或未填写(涂)在指定答题位置上无效。
考生在解答试题时,答题卡的填写(涂)要按答题卡上的要求填写(涂),填写处用钢笔或圆珠笔,涂点处用2B铅笔;答题卷的填写及解答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用铅笔解答的为无效答题卷。
六、应考人员在考试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七、考试结束时间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将全部资料整理后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当众清点回收。待监考人员宣布考生退场时,应考人员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应考人员临场生病或遇其他必须临时到考场外处理的事项,需经监考人员批准,由流动监考员陪同处理;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的,应停止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
二〇〇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