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函[2007]300号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有关事项及上半年笔译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83号),现就2008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及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考试的省(市)
200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专业、级别 |
组织考试的省(市) |
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广州、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西安 |
法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 |
阿拉伯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大连、山东(济南、青岛)、天津、重庆、福建、广东、广州、浙江、江苏、吉林、黑龙江、湖北、武汉 |
200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广州、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西安 |
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俄语、西班牙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德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 |
按国家安排,上半年我省考试语种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下半年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我省的考试工作分工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译考试的组织,口译考试由黑龙江大学国外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451-86608579,86608371,网址:
www.hlju.edu.cn/kszx)。
二、我省2008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工作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和报名
1、 考试时间。
上半年
考试时间 |
5月11日 |
上午 |
9:30-11:30 |
英语、日语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英语、日语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2、考试报名。
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各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它条件。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www.hljrstbb.gov.cn。报名时间:2008年1月5日-1月15日。网上报名程序为: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页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表的右上角),到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月9日-1月16日(节假日休息)。在哈尔滨的考生可直接到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在其他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2342443。
上半年考试报名结束后各地市考试工作主管部门应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考生(笔译)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2 个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联系电话:010-68995947、68328249。
(四)考试收费
按省有关文件规定,二级笔译考生每人收费555元(含向国家上缴考务费490元),三级笔译考生每人收费465元(含向国家上缴考务费400元)。各市、地人事局按每个考生留15元,其余上缴省人事厅。各地在报名结束后,应及时将上缴费用汇至: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各地、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 让广大考生充分了解这项考试,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