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函[2007]317号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软考办《关于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7]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时间定于2008年5月24、25日举行(考试时间及科目详见附件1)。
二、 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三、 报名时间和地点
我省2008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3月20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转发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4]35号)文件规定,我省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为便于具体考务工作的安排实施,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在哈的中、省直单位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实施工作,省内的其它考生均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2)。
有关考试政策及考试信息,请考生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站www.rsks.gov.cn查询。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应于2008年4月1日前将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 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2008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报考初级和中级考试的考生,考务费为每人78元。报考高级考试的考生,考务费为每人107元。报名工作结束后,组织考生报名的地市留取每人报名费15元,组织考生考试的地市留取初级、中级考务费每人60元(含报名费)、留取高级考务费每人75元(含报名费),其余部分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建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其它有关事宜
考试教材、大纲及考前辅导培训事宜,请考生登陆www.hljeiec.net网站查询。
联系人:王淑梅
联系电话:0451—82625467 82600447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对2008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哈市南岗高新技术开发区38号楼A座(高新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