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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七)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8-1-17 阅读次数:
七、所有者权益
  (一)实收资本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或者存入小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差额)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
  借:有关资产科目(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等
  (二)资本公积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产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固定资产等(按确定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差额)
  2.投资者投入外币
  (1)合同约定汇率的
  借:银行存款(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按借方差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按贷方差额)
  (2)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接受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1)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接受捐赠待转资产的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2)如果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三)盈余公积
  1.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2.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3.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利润
  4.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于实际转增资本时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等
  5.按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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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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