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北京地区报考简章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由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该考试是面向全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的非学历性证书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实际英语交际能力。
一、报考资格:
公民(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不分学历、户籍,均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考。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自2007年9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但在2007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3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
二、报名有关规定:
各级别均可报考全项也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不允许同时报考不同级别,同一级别不允许多次报名。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同一级别相邻的下一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8年1月11日—14日
四、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网址:www.bjees.com进入北京教育考试服务在线,点击“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逐一填写,可以完成报名、交费、照片上传、选择考点(见后考点名录)、打印“报考确认单”、打印“准考证”等事宜。考生网上交费时,应按照各银行网上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账户内应保留足够支付报考费的金额。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系统指定使用的银行卡为:工商银行(牡丹卡)、建设银行(龙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北京银行(京卡)、农业银行(金穗卡)以及工商电话银行。网上交费时因各银行有一定交易工作时间的延迟(几小时不等),报名系统可能不会马上显示交费是否成功,建议您不要反复交费,可在几小时后再查看银行反馈结果。考生如果在48小时内未能完成网上交费,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考生所有个人信息。
考生如果没有上传照片,则必须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浅底照片1张及报考确认单,在报名期间内到所报考点现场采集照片。考生如果发现报名错误可以在报名期间内退报或改报。
考生于2008年3月16日至21日登陆北京教育考试服务在线,进入“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注意:考生如没有上传照片或未到所报考点现场采集照片,则不能打印“准考证”;考生如不具备上网条件,可与报名名额未满的考点联系,以取得帮助。)
五、考试方式:
每个级别的考试都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先笔试后口试。笔试中包含读写、听力测试内容;笔试题型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考生解答客观性试题时,需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进行填涂,考生解答主观性试题时,需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进行作答。口试采用面对面交谈的方式,由两名口试考官对两名考生(一级B是一名考生)进行测试,其中一名口试考官不参与交谈,专事评分,另一名考官主持口试,适时与考生交谈、引导考生之间交谈并评分。
计分方式为:笔试(含听力)按100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口试按5分制计分,3分以上为合格。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22日-23日,笔试(含听力测试)时间为22日上午,口试时间为22日下午和23日全天。笔试、口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证 书:
口试及笔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口试或笔试只有一项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按规定交纳证书费5元。
公布成绩和发放证书大约在考试结束两个半月后,具体时间考生可进入“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或与各考点联系确认。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成绩通知单”。
咨询电话:8424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