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主题: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万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主要从事农用机械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该公司2003年和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0万元。预计从2005年起未来五年内每年可产生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除增值税,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且不再作其他分配。万杰公司2004年12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以下决议:
(1)万杰公司将产品保修费用的计提比例由年销售收入的2.5%改为年销售收入的5%,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万杰公司从2003年起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和包修),每年按销售收入的2.5%计提产品保修费用;2004年末,产品保修费用余额为100万元(2001年和2004年计提数分别为75万元和65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分别为70万元和60万元)。公司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原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与实际发生的数基本一致,但为预防今后利润下降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决定,从2005年起改按年销售收入的5%计提产品保修费用。
(2)将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由其余额的50%提高到100%,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万杰公司每年销售农用机械及其配件均有固定客户,公司根据历年资料及客户资信情况,对应收账款按其账龄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50%计提。为实施更谨慎的会计政策,董事会决定,从2005年起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
万杰公司上市两年来从未发生过超过应收账款余额50%以上的坏账损失。2005年度,公司的客户未发生增减变动,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也未发生明显变化。
(3)将所得税的核算从应付税款法改为债务法,并对此项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万杰公司原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定,从2005年起对所得税改按债务法核算;同时,考虑到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和产品保修费用不能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遂决定不确认这部分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要求】万杰公司2004年12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