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345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8年6月20至22日举行,现将我市的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月21日上午9时起,3月7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我市定于2008年3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汕头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4-8329783。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0日 |
下午 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6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2、《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答题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四个科目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二)考场设置
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生在报名确认时同时办理订书手续。
(四)考生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工作年限由任职单位出具证明,其中税务代理工作年限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
(五)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附件1、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附件2、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2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
2.考二科 |
01 |
注册税务师 |
3 |
税务代理实务 |
4 |
税收相关法律 |
5.考五科 |
01 |
注册税务师 |
1 |
税法(一) |
2 |
税法(二) |
3 |
税务代理实务 |
4 |
税收相关法律 |
5 |
财务与会计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3、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汕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