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东莞·教育导航
  主页 | 教育资讯 | 推荐课程 | 公开课 | 考试 | 资格认证 | 外语 | 硕士考研 | 自考成考 | IT培训 | 金融财会 | 名校 | 学习资料
  导航:首页 - 室内设计注意(三)

室内设计注意(三)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8-1-7 阅读次数: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在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地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空间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这空间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种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室内设计注意(三)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4 www.dgedu.com.cn 东莞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东莞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