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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解答(3)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8-2-21 阅读次数:
【问】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登记)单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卷(试题本)、答题纸、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报的地区可自行从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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