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通过提供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的数额、构成情况,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利润表的格式及内容
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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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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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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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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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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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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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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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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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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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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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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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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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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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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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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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每股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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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每股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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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稀释每股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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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表的编制
(一)利润表的编制步骤
企业的利润表分以下三个步骤编制: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中列示每股收益信息。
(二)利润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在编制中期利润表时,"本期金额"栏应分为"本期金额"和"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分别填列各项目本中期(月、季或半年)各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及自年初起至本中期(月、季或半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应分为"上年可比本中期金额"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应根据上年可比中期利润表"本期金额"下对应的两栏数字分别填列。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结账时,由于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账簿记录和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除"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利润表项目的填列说明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生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赞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0."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1."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4."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到期的国库券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交纳税款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偿还债务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偿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三、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采用报告式结构,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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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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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税费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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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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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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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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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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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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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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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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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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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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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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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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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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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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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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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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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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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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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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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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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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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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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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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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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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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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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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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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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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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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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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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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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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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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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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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以前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年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年预收的款项,减去本年销售本年退回商品和以前年度销售本年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年预付款项,减去本年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资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发生并支付、以前各年发生本年支付以及预交的各项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l)"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为偿还债务本金而支付的现金。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
(2)企业外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