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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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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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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基础知识
应用技术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11月8日机考 |
应用技术 |
四、考试方式
1、“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二)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考试、领证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四)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2、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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