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局2008年3月普通雇员公开招考的笔试已于本月16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考雇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驾驶员职位的笔试成绩在深圳市工商局红盾网公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请各位考生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查询。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3月24日9:00开始,直到初审结束。
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招商银行大厦东约200米)四楼会议室。
驾驶员职位考生已于3月7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3月24日无需再审,但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3月24日上午9:00-11:30到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四楼会议室“面试通知书领取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驾驶员职位除外)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D四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雇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雇名额4至5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职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笔试合格且名次在同一职位拟雇名额5倍范围以外的考生划为C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建议此类考生留在深圳等候可能的递补至初审结束。若A、B级考生初审完毕后同一职位面试人数仍不足,则从C级考生中按排名高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D级: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08年3月24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或擅自离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初审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
四、资格初审分组安排
为确保资格初审工作的高效有序,将分9个审核小组同时进行初审,届时请各位考生自觉按以下安排到相应区域就座,以及到相应的审核小组递交材料接受初审,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审核职位:F001、F002、F007(省略0801,下同)
第二组审核职位:F008、G004、G005
第三组审核职位:F003、F004、F009、F010、F011
第四组审核职位:F005、F006、F012
第五组审核职位:F013、G007
第六组审核职位: F014、F015、G008
第七组审核职位:F016、F017、G012
第八组审核职位:F018、F019、G013
第九组审核职位:F020、F021、F022、F023、G006、G014
五、资格初审程序
(一)考生签到并按职位分布就座候审;
(二)初审人按职位依成绩高低先后顺序审核考生材料;
(三)审核合格的,初审人在报名表上签名,并将材料装订退考生,考生凭初审人退回的所有材料到“面试通知书领取处”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须由考生在《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初审人留下材料;
(四) 初审结束,考生离开资格初审现场。
文印打字、文件收发职位考生在审核材料前先测试打字操作。
六、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2008年2月29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和深圳市工商局红盾网发布的《深圳市工商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考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考公告中要求报考考生资格初审时提供户籍本,若考生为夫妻分居市外一方的,此次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如面试入围的,在办理雇用手续时必须提供。
(三)在此次招考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深圳市工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