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继续在欧洲地区设立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现将《 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为:http://www.cicpa.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ΟΟ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具有中国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四)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凡已报名参加2008年9月19日至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欧洲考区的考试。
二、免试条件和豁免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人员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个科目(具体申办手续见附1、附2)。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发布的《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日期与地点
(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除英文选答题外,采用书写中文文字方式解答(简、繁体不限);英文选答题采用书写英文解答。
(二)考试日期:2008年11月14日至 16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11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11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以上时间均为比利时当地时间)
(三)考试地点: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日期、方式及收费
请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可登录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一)报名日期:2008年4月11日至8月31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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