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穗财会[2008]4号文《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07]7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确认工作,现就我市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依据
参加财政部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且成绩优秀,即获得全国或广东省会计知识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网上答题成绩为93分(含93分)以上的会计人员,确认其完成2007、2008两个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会计人员,确认其完成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但成绩不合格的会计人员,补记其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完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一次。
二、确认工作组织
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由广州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按属地原则进行。我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事务所也可以自行前往其行政管辖内的区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确认。
三、确认时间
属于事务所会计从业资格管辖范围内的持证人员应办理本次继续教育确认手续,我会接收资料的时间从2008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15日止(星期六、日休息),请各事务所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资料送我会进行初审。过了规定时间请各自前往单位所在地的行政管辖内区财政局办理。
四、事务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程序
1、要求办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职称(资格)变更的持证人员首先登陆网站www.gzaccount.gov.cn,在“从业资格”的“资料变更”项中,如实填写变更事项,在网上提交后,随同电脑显示的受理号、并在同一个页面“点击下载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一并交所在单位。
2、各事务所务必在4月14日?4月16日集中本单位需要变更的个人资料,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变更项的相应证明(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送我会初审。否则等200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时间告一段落以后再变更也没问题。
3、如果在行业汇总表内(附件1)查找不到本单位持证人员名单的,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成绩可在财政部http://www.mof-contest.com/kjds01/Candidate/Login.aspx网站通过“参赛号”和“登陆密码”查询,获奖人员名单可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会计管理”查询。
4、在行业汇总表内(附件1)用查找功能查找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删除不属于本单位的人员,把查到的名单按《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汇总表》(附件2)填写,(请不要改动行业汇总表原来的序号,切记!)。汇总表内没有名单而确实参加网上大赛的,请各事务所另填一份(附件3),没有参加网上大赛的《资格证书》请不用送来)按照所打印汇总表的顺序把《资格证书》整理好,每个《资格证书》贴一个小标签把“序号”写上,按《2007年事务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时间表》(附件4)的规定时间送我会初审,通过我会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在《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页加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章》。
5、对于未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或虽参加但不合格的持证人员,各事务所应依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督促其于2008年4月至9月底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专学校补学相关内容,联系电话:83496107、81361734.培训课时为5课时,收费标准20元。
6、开发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程序,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对于持有《资格证书》而未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或虽参加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应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参加培训。
五、确认收费
免收任何费用。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