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00年(含2000年)以前,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6、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自2000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改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