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标准 CET-SET 主考在评分时使用以下标准:
a. 准确性 指考生的语音、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
b. 语言范围 指考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
c. 话语的长短 指考生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讲话的多少
d. 连贯性 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
e. 灵活性 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
f. 适切性 指考生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的能力
二、语言功能 CET-SET 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仅列举其中部分的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
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
感情
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
空间描述
位置,方向,运动,距离。
时间
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
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三、考试形式 CET-SET 考试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权的主考进行交谈,采用问答的形式。时间约 5 分钟。
第二部分包括 1.5 分钟的考生个人发言和 4.5 分钟的小组讨论。时间共约 10 分钟。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时间约 5 分钟。
四、输入信息 CET-SET 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1)画面提示(如图片、图表、照片等);
2)文字提示。
五、标准描述
|
语言准确性和范围 |
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
语言灵活性和适切性 |
5 分 |
语法和词汇基本正确 表达过程中词汇丰富、语法结构较为复杂 发音较好,但允许有一些不影响理解的母语口音 |
在讨论有关话题时能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但允许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而造成的偶尔停顿 |
能够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 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与语境 、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
4 分 |
语法和词汇有一些错误,但未严重影响交际 表达过程中词汇较丰富 发音尚可 |
能进行较连贯的发言,但多数发言较简短 组织思想和搜寻词语时频繁出现停顿,有时会影响交际 |
能够较积极地参与讨论,但有时内容不切题或未能与小组成员直接交流 语言的使用基本上能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
3 分 |
语法和词汇有错误,且有时会影响交际 表达过程中词汇不丰富,语法结构较简单 发音有缺陷,有时会影响交际 |
发言简短 组织思想和搜寻词语时频繁出现较长时间的停顿,影响交际,但能够基本完成交际任务 |
不能积极参与讨论,有时无法适应新话题或讨论内容的改变 |
2 分 |
语法和词汇有较多错误,以致妨碍理解 表达过程中因缺乏词汇和语法结构而影响交际 发音较差,以致交际时常中断 |
发言简短且毫无连贯性,几乎无法进行交际 |
不能参与小组讨论 |
六、考生手册
A. 考试简介
1 考试性质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CET Spoken English Test ,简称 CET-SET)用于测量我国大学生运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2 考试对象
CET-SET 报考对象为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在校大学生。
试行阶段的报考对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决定,具体报名规定见考试委员会通知。
4 试题构成
部 分 |
时间 |
题型 |
说 明 |
Part 1 |
5 分钟 |
问答 |
“热身”题,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 |
Part 2 |
10 分钟 |
发言和讨论 |
考生准备 1 分钟后,根据所给提示作一个 1.5 分钟的发言;小组就指定的话题讨论(约 4.5 分钟)。 |
Part 3 |
5 分钟 |
问答 |
由主考进一步提问。 |
5 考试成绩
考试总分为 15 分,分为 A 、 B 、 C 和 D 四个等级(描述见“能力等级标准”)。
6 合格证书
C 等以上者将获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注有CET Spoken English Test成绩等级的 CET 证书。
B. 考生须知
1 报名条件及流程:
教育部规定05年四级笔试550分、六级52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口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在有关城市设立若干个考点。考生到所在考试中心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二寸报名照一张及报名费用。
注意事项
· 考生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规定的候考室报到,逾时 15 分钟不得进考场。
· 考生如发现准考证上的姓名有误,请在正式开考前将修改后的准考证交给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证上的姓名核对并签名确认。
· 如中途无故退场,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成绩一律记为不合格。
· 自备饮料;不得携带手机、拷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
· 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参加考试,在候考期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 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 考试结束时,必须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同时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
· 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区。
3 考试时间
一年两次,分别在5月和11月。
4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考生报名的考点。具体考场在考生报到后随机编组确定。
5 考生培训
考生必须参加考点组织的考前培训,包括:
· 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候考室等考务安排
· 介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程序并播放考试过程录像
C. 能力等级标准
等级 |
等 级 描 述 |
A+ 14.5-15分 A 13.5-14.4分 |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
B+ 12.5-13.4 分 B 11-12.4 分 |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
C+ 9.5-10.9 分 C 8-9.4 分 |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
D 7.9 分以下 |
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
笔试内容
就所测试的语言能力而言,试点阶段的四级考试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1)听力理解;2)阅读理解;3)完型填空或改错;4)写作和翻译。
听力理解部分分值比例为35%;其中听力对话15%,听力短文20%。听力对话部分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听力短文部分包括选择题型的短文理解和复合式听写。
阅读理解部分分值比例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Reading in Depth)25%,快速阅读部分(Skimming and Scanning)10%。仔细阅读部分分为:a)选择题型的篇章阅读理解;b)篇章层次的词汇理解(Banked Cloze)或短句问答(Short Answer Questions)。快速阅读理解部分测试的是浏览阅读和查读能力。
完型填空或改错部分分值比例为10%。完型填空部分采用多项选择题型,改错部分的要求是辨认错误并改正。
写作和翻译部分分值比例为20%;其中写作部分(Writing)15%,翻译部分(Translation)5%。写作的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翻译部分测试的是句子、短语或常用表达层次上的中译英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