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东莞·教育导航
  主页 | 教育资讯 | 推荐课程 | 公开课 | 考试 | 资格认证 | 外语 | 硕士考研 | 自考成考 | IT培训 | 金融财会 | 名校 | 学习资料
  导航:首页 - 注册会计师应掌握的税法知识3

注册会计师应掌握的税法知识3
作者:不详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5-27 阅读次数:

40、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1、 买卖股票目前是暂免个人所得税,而在持有股票期间取得的股息则是减半征收。转让所得和持有期间取得的所得是不同的。

  42、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 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④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43、 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②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44、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5、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图书、保值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3%。

  ※印刷企业如果不是自行购买纸张,只提供印刷劳务,就应该按17%征收增值税。(注意今年考点会涉及)

  46、 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7、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

  (一)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二)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三)图书、报纸、杂志;

  (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另外,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也为13%。

  48、 返还利润是作为价外费用,征的是销项税;平销返利冲的是进项税金和进货成本。

  49、 委托代销货物过程中,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今年教材新增内容)

  50、 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消费税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不作为销售税金处理。

  51、 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以申报表第一行的收入为基数,如果有销售固定资产的,要按净收入作为基数。销售固定资产应这样计算净收入:净收入=售价-净值-销项税(按简易方法计算);本应再减城建教育。其中净收入作为限额计算依据,且并入计税收入

  52、 老师解析:投资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单独扣除的,不是和员工的计税工资合并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投资人也是属于计税人员的,本题中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计税人员是31人,本题中计税工资额大于实际发放的工资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扣除。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存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费用扣除标准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的扣除项目。(即企业所得税按计税工资与员工合并计算比较,个人所得税按生计费800元单项计算比较)

  53、 纳税人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如果所购原材料的进项税金无法准确划分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54、 下列货物销售行为的征收率为4%。

  (一)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二)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55、 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除了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政策以外,其他的就有补所得税的问题。出口退税不计缴所得税。

  5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销售货物的,无论发生升水或贴水,均可按照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所注明货物的数量和交割结算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新增)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注册会计师应掌握的税法知识3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4 www.dgedu.com.cn 东莞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东莞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