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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掌握的税法知识5
作者:不详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5-27 阅读次数:

146、 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147、 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如果是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政策,是不需要补交所得税的。

  148、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49、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通常采用综合调整。调整期最长不得超过10年。涉外企业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不能调账(不能将资产评估净增值调整账户),净增值不提折旧,不用做纳税调整。

  150、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受赠的价值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额。

  151、 凡按照国家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向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基金会,因在金融机构的基金存款而取得利息收入,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对其购买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等有价证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152、 金融机构代发行国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应税收入范围,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53、 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收到财政部门返还的罚没收入,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54、 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55、 自2001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不再提取坏账准备金,但对符合税收规定的坏账损失,可据实在税前扣除。

  156、 保险企业应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的5%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对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157、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应按规定纳税。

  158、 所得税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2、配比原则。3、相关性原则4、确定性原则。5、合理性原则。

  159、 当事人以法律规定的特定财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主要包括: 1.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 2. 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 3. 林木 4.运输工具(航空器 船舶 车辆) 5.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160、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161、 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每月人均1200元。

  162、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 应从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②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③ 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以上人员的工资不计入计税工资总额,不算计税人数。

  163、 工效挂钩办法:两低原则:工资薪金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长生产率增长幅度。软件开发企业的工资可以据实扣除。

  164、 允许电信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取的职业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65、 保险公司给予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166、 企业资产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损失,从以下三方面考虑问题:(1)损失是否真实发生(2)是否有审批手续(3)税前列支的是否为净损失

  167、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3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68、 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存货为账面价值的1%。

  169、 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总机构有固定收入也可以提取管理费,但必须相应核减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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