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联考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与1月统考时间相同。
初试科目为英语(满分为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录取:
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计划外自筹经费,选择委托培养的考生,上学期间不脱离原单位,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我校,但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选择自筹经费的考生需签订协议书,自主选择是否脱离原单位,自主选择档案户口是否转移至学校,如果确定脱离原单位转移至学校,则档案户口都必须转移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