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内容:
⑴普通话语音系统,包括普通话声母、韵母、声调、基本音节、变调、轻声、儿化、语调等。
⑵语汇,主要包括《普通话词语表》(“表一”约8000条,“表二”约12000条)和《普通话与方言常用词语表照表》
⑶语法,主要以《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表》为准
⑷言语表达与交际,包括有文字材料依据的朗读和无文字材料依据的说话。
试卷构成及计分:
⑴读单音节字词100个(共10分)。
目的: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
⑵读双音节词语50个(共20分)。
目的:除考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外,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⑶朗读,从《测试大纲》朗读材料(1--50)中抽签(共30分)
目的:考查应试人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水平,重点考查语音、连续音变、(上声、“一”、 “不”)语调(语气)等项目。
⑷判断测试(共10分)
目的:重点考查应试人员掌握普通话词汇、语法的程度
①根据《测试大纲》第三部分,选列10组普通话和方言说法不同的词语(每组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说法),由应试人判断哪种说法是普通话的词语。
②根据《测试大纲》第四部分抽选5个量词,同时列出分别可以与之搭配的10个名词。
③根据《测试大纲》第四部分,编制5组普通话和方言在语序或表达方式上不一致的短语或短句,由应试人判定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形式。
⑸说话,应试人根据抽签确定话题。(共30分)
目的:考查应试人在没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能力和所能达到的规范程度。以单项说话为主,必要时辅以主试人和应试人的双向对话。
为了便于操作和突出口头检测的特点,测试一律采用口试。
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上海建成金融、经济、贸易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的过程中,推广普通话尤其有着重要的显示意义。
为了加快普通话普及进程,不断提高全社会普通话的水平,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电影部于1994年底作出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要求在中高师毕业生、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等人员中,继而在全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普通话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市语委根据三部委文件精神,已先后会同市教委、市广电局发出了在本市中高师毕业生、中小学教师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并强调,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适当的时候,把这一做法推广到公务员、服务行业及社会其他行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