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版《大学语文》的特点
《大学语文》是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门专业基础必修课,它属于公共课。
其中注意的方面是:在这本教材中,70%的文章可能在高中时都已经学过,但是在大学还得再学习一遍,因为在大学学习有大学的难点、尺度。比如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在我们小学时都已经学过了,可是在大学中还得再学习一遍。在小学学习时,是学习它歌颂野草顽强的生命力和拼搏精神的,而在大学学习时它是一首送别诗。
新版《大学语文》为四个部分,分别是议论文、记叙文、诗词和小说部分,这四大部分从整个教材的比例看记叙文和诗歌部分的比例是比较重的。
二、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一般分为单选题、多选题、词语解释、简答题、分析题和作文。
其中单选题在考试中一般占20分。
多选题的选项一般是五个,其中有两个到五个是正确答案,在考试中一般占10分。词语翻译中一般有两种课文需要翻译,一类是古文,一类是现代文中一些词句。
古文的翻译要注意三部曲,第一部曲要把古文所有的内容都要八九不离十的读懂,第二部曲是重点的字词,要注意课文后面的注释的一些重点字词,同学们要一个一个地对应起来,尤其是一些使动用法、被动用法,这些用法更是同学们重中之重需要掌握的。词语翻译一般占到10到20分。
分析题中有一道题是从课外找来的,大部分分析题都是课文中的内容。教材外面找的这一道题,同学们就要用我们所学到的语文知识来进行分析。
作文题一般是30分,一般要拿到20分。
三、学习《大学语文》的方法
学习《大学语文》,归纳成三部曲,第一部曲是要认真研读课文,把教材中52篇课文非常熟练的研读,研读是一边钻研一边读,要把课文都读懂、读通、读透;第二部曲是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学习中非常重要的依据,考试大纲的每一个知识点,我们都要熟练的掌握,要吃透、吃深、吃准;第三部曲是在前两部曲的基础上要适当练习,在理解课文,而且把考试大纲中规定掌握的知识点都一一熟练掌握的情况下,再通过做题巩固知识点。
四、复习每篇课文(重点)
第一部分 议论文部分
本部分共10篇文章,其中文言文4篇,白话文6篇。
(0:12——0:16口误 “其中文言文5篇,白话文5篇” 改为 “其中文言文4篇,白话文6篇”)
一、论点
中心论点是统领文章内容的总论点,须用简明而准确的语言予以概括把握。有些文章的中心论点,作者已在行文中点明,如《五代史伶官传序》、《论毅力》、《容忍与自由》、《咬文嚼字》。但有些文章的中心论点,作者在行文中并没有点明,须由读者在综合分析后概括出来,如《寡人之于国也》的中心论点可概括为“阐述以民为本的王道理想”;《秋水》的中心论点可概括为“宇宙无限,人的认识有限”;《吃饭》的中心论点可概括为“揭示吃饭背后名实不符的社会人情世态,针砭时弊”等。
在一篇议论文中,作者往往分几个层次、从几个方面来论说中心论点,从而形成几个分论点。分论点围绕中心论点展开,是中心论点的重要内涵,有深化中心论点的作用。如《容忍与自由》的中心论点是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但是它又有三个分论点:第一个是“年纪愈大,愈觉得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第二个是“人类的习惯是喜同而恶异”;第三个是我们应当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二、论据
论据:论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事实论据;一类是理论论据。
学生一看到“该文的论据是什么?”的问题时,脑子里就要闪现出“事实论据,理论论据”这样两种情况,然后“两选一”,再来判断是这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
理论论据在我们这本教材中都是名人名言的理论论据;事实论据就比较多了,有具体事实、概括事实、历史事实、现实事实、数字等。
三、论证
论证的方法有:(重点,难点)
1.归纳法:由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它是通过列举和分析若干“个别”,归纳它们所共有的质性,从而得到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通过具体事例来证明论点,多属于初步归纳,一般被称为例证法;将若干分论点综合为一个总论点,则是在初步归纳基础上的再归纳,一般称之为概括法。如《容忍与自由》、《咬文嚼字》。
2.演绎法:是一种由一般到个别的论证方法。演绎论证法有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三段论。
一般来说,在议论文中,凡引进普遍性原理或名家名言的地方,都是运用演绎论证方法来证明论点的。如《咬文嚼字》中,引进“套板反应”的普遍原理;在《容忍与自由》中,提出“人类的习惯是喜同而恶异”的普遍原理,等等。
3.比较法: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一般分为对比法和类比法两类。
对比法是将同一类别中具有不同乃至相反性质和特点的事物进行比较,从而彰显是非、得出结论的论证方法。
类比法是将性质、特点相同或相近的非同类事物进行比较,从而通过相似性连类来认识事理、得出结论的论证方法。
四、修辞手法
本教材中需要同学们掌握八种修辞手法:比喻、比拟、排比、对偶、设问、反诘、借代、层递。
把答案说出来的是反问句,没有说出答案的叫做反诘句,本教材种不考反问句;两句连排的句子为对偶,三句或三句以上连排的为排比句。
比喻一般地来说都会有一个标致性的词,如“像、如”;本教材中的比拟都是拟人,即把物当作人来写。
第二单元 记叙文部分
本部分共17篇文章,其中文言文9篇,白话文8篇。
一、叙述
叙述的主要方式,有顺叙、倒叙、插叙、平叙等几种。
按照事件发展的顺序进行叙述,依次从开端、发展写到高潮、结局,文章的层次、段落与事情发展的过程基本一致,这就是顺叙。如《垓下之围》。
倒叙:把人物、事件的结局,或者人物经历、事件过程最精彩、突出的片断放到前面来写。如《马伶传》。
插叙:在叙述的过程中,停顿下来,插入另外一段事情,然后再把原叙述的事情接着写下去。如《爱尔克的灯光》。
平叙:在一篇文章中,记叙两件或两件以上同时发生的事情。如《张中丞传后序》。
二、描写
人物描写分为: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
环境描写分为:自然风光描写、社会环境描写。
自然风光描写:对山水景物的描写。如《都江堰》《前赤壁赋》等等。
社会环境描写:事件发生的场所,人物活动的背景。如《香市》。
三、抒情
抒情:直接抒情、间接抒情。
直接抒情:作者或作品中的人物直接公开表白自己的感情。一般不多见。
间接抒情:借景抒情:如《秋夜》;借事抒情:如《爱尔克的灯光》;借理抒情:如《张中丞传后序》。
四、议论
边记叙边议论(夹叙夹议):《都江堰》
叙述结束后再议论(叙后议论):《纪念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