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的报考要求如下:
凡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努力为国家输送人才。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生,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