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简介 专业知识 职能简介 工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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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考试指南:考试科目 报考条件 考试简介 考试时间 考试介绍
2008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广 东 |
财经法规 |
200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
会计基础 |
2008年6月15日下午2:00-4:30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在全省统一考试前由各县、区财政局组织培训,市财政局组织考试。 |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