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是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发文(银发[1994]107号)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行业性外语证书考试制度。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每年进行一次。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决定,2008年度金融专业英语证书综合考试(以下简称金融综合考试)和中级各科考试将于5月31日和6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时间、类别和科目
5月31日 |
9:00—11:30 |
金融综合(含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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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中级《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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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中级《会计学》 |
6月1日 |
9:00—11:30 |
中级《银行业务》(含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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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中级《经济学》 |
二、考试内容 (一) 金融综合考试大纲以2006年修订并颁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 中级各科目考试内容、大纲不变; (三) 金融综合考试和中级银行业务考试中的听力部分考试要求不变。 三、考试参考教材和辅助教材 (一) 金融综合考试指定参考教材为《现代金融业务-金融专业英语证书综合考试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 (二) 中级各科考试教材不变; (三) 金融综合考试的辅导教材为《现代银行业务-金融专业英语证书银行综合类考试学习参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3月出版); (四) 金融综合考试和中级银行业务的听力训练可参考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培训学院、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研修院合作开发的教学光盘。 三、考试对象 金融系统职工、院校学生和社会上其它有志于金融事业发展的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 (一) 本考试在全国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中国金融教育培训网(http://www.pbcedu.net); (二)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至4月15日; (三) 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金融教育培训网,就近选择一个考区,在网上注册报名; 2、集体报名:考试仍接受集体报名,由各地考试领导小组(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人事处)管理员或其委托的院校管理员负责相关资料的录入。 五、缴费 (一)考生通过登录用户名,按缴费提示用指定银行(目前开通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完成网上支付; (二)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在当地考试领导小组缴费。 六、考试信息发布 考试大纲、考区设置、教材、报名、下载准考证、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发布、更新,考生可登录中国金融教育培训网查询。 七、考试的组织工作 (一)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并实施全国考试工作,咨询电话:010-66199372、66199373、66199374;传真:010-88091587,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金融培训中心(FECT考试办公室地址: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7B16),邮编:100800。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实施本地区的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