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醒目位置张贴考生须知和考站分布图等有关内容。
(三)设置考生候考区,方便考生等候参加考试。
(四)有符合条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试卷与其他保密资料。
(五)配备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维护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基地器材配置
(一)一般器械
听诊器、台式血压计(水银)、温度计、叩诊锤、压舌板(一次性)、手电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棉球(纱布)、消毒棉签、液体石蜡、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胶布、读片灯箱、检查床、硬板、担架、直尺、皮尺、镊子、大头针、屏风、污物桶等。
(二)专用设备和器械
脉诊垫、毫针(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针、皮肤针、皮内针;大、中、小型号拔火罐;艾绒、艾条、火柴;推拿巾、绷带或三角巾、小夹板;手术衣、隔离衣;换药包、止血钳;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胸穿、骨穿、腹穿);导尿包、胃管;吸氧设备。
(三)符合操作要求的多用途医学教学模拟人。
(四)心电图检查单、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等。
(五)实施考试所需的其他器材。随着考试手段的不断改进,将引进声光电模拟,以及微机人机对话等科学方法,须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三、考试实施
(一)考试内容
1.第一站:辨证论治
提供一个病例资料,要求考生完成四诊摘要、辨证分析(病因、病机、病位、病性)中医类证鉴别,提出中医、西医诊断依据、中医治法、方药(方名、药物剂量、煎服法等)、中医调护内容或必要的诊疗计划内容。
2.第二站:基本操作
(1)体格检查(内科基本体格检查)
(2)中医基本操作
(3)西医基本操作
3.第三站:临床答辩
(1)病史采集
(2)临床问答(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要结合其专业进行)
(3)辅助检查临床判读
(二)考试方式
1.考生在指定考试地点,随机分别抽取各站考试试题,分别完成各站考试;
2.第一站:考试为书面辨证论治;
3.第二站:考试系由考生相互进行体格检查和中医、西医基本操作;
4.第三站:现场答辩。
(三)考试时间与各站分数
人员 |
具有规定学历人员 (中医执业、助理) |
师承和专长人员 (中医执业、助理) |
中西医结合人员 (执业、助理) |
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分钟)分数 |
一 |
辨证论治(60)40 |
辨证论治(60)35 |
辨证论治(60)40 |
二 |
体格检查(15)10 |
体格检查(15)10 |
体格检查(15)10 |
中医操作10 |
中医操作10 |
中医操作10 |
西医操作10 |
西医操作10 |
西医操作10 |
三 |
病史采集(15)18 |
病史采集(15)18 |
病史采集(15)18 |
临床答辩12 |
注: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题型
中医类别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客观选择题,包括A1型题、A2型题、B1型题。A1型题是单句型最佳选择题,A2型题是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B1型题是标准配伍题。
(1)A型题:又称最佳选择题或单项选择题。每道试题由一个题干(即问题)与A、B、C、D、E 5个备选答案(即选项)组成,题干在前,5个备选答案在后。5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最佳选择(即正确答案),其余4项为干扰答案。答题时,须按题干要求,从5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项作为正确答案。A型题采用为A1型题、A2型题2种题型。
l A1型题:题干以论述题形式出现,或为叙述式,或为否定式。答题时,要求在5个备选答案中肯定或否定1项,作为正确答案。
例1.治疗下痢,属“通因通用”法的方剂是 答案:D
A.葛根黄芩黄连汤
B.大承气汤
C.白头翁汤
D.芍药汤
E.黄连解毒汤
2 A2型题:以1个简要的病例作为题干,后面是与题干有关的A、B、C、D、E 5个备选答案。答题时,要求从中选择1项作为正确答案。
例2.患者下痢不止,色暗不鲜,便脓血,赤白相兼,里急后重,日久不愈。腹痛喜温,小便短赤,舌苔淡白,脉沉迟。治疗应首选的方剂是 答案:C
A.白头翁汤
B.木香槟榔丸
C.桃花汤
D.四神丸
E.真人养脏汤
(2)B型题:又称配伍题,目前采用B1型题。
l B1型题:每道试题由A、B、C、D、E 5个备选答案与2个或2个以上的题干组成,5个备选答案在前,题干在后。答题时,要求为每个题干选择1项作为正确答案。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1次或1次以上;也可以1次也不选用。为了试卷的规范化及分数计算的统一性,命题时要求B1型题一律用2个题干。
例5.
A.午后发热
B.傍晚发热
C.潮热骨蒸
D.身热夜甚
E.夜热早凉
1.清骨散证的热型是 答案:C
2.清营汤证的热型是 答案:D
合格标准
2006年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
科目 |
分数线 |
科目 |
分数线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 |
345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03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 |
345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03 |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 |
290 |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
15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 |
290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
151 |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 |
305 |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145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 |
305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145 |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 |
312 |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
12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 |
312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
121 |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医师 |
271 |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 |
138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医师 |
27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 |
138 |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
378 |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
196 |
资格取得
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即具有了法律规定的中医医师行业的准入资格,其资格终身有效。中医医师资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中医医师资格证书与其他类别的证书样式完全一致,在中国境内(除台港澳地区)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其取得分为两种途径:
(一)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二)具有下列条件者,通过认定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1、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中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并具备25年以上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据,年龄55岁以上,未取得中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考核合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民族医)从业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以及医学院校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学影像科室工作,无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中医医师条件者;
4、具有中国国籍,现在香港、澳门工作、生活者,认定中医医师资格的规定同内地医师资格认定条件。
执业注册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中医医师经注册取得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保健活动。
(一)注册条件
凡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均可以申请中医医师执业注册。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不能从事医疗活动。
(二)主管部门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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